據河北省承德市生態環境局6月19日公布的“承環罰〔2023〕11號”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因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被處以罰款3.2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承德市生態環境局于 2023年3月16日對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該公司180平米燒結機機頭排口的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運行不正常。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承德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三項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2萬元。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6月16日。
天眼查網站顯示,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承鋼”,是中國北方釩鈦鋼鐵生產基地,現已發展成為河北省大型支柱性企業集團,國家重點支持的512家工業企業之一。
來源:河北省承德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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